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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环评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预计7月下旬进行,查询官网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环球网校·2024-07-10 10:35:17浏览380 收藏76
摘要 2024年环评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时间预计为7月下旬,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成绩查询官网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快速入口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2024年环评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时间预计为7月下旬,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成绩查询官网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快速入口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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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环评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2024年环评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公布,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依然为总分的60%。

考试科目 满分 合格分数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50分 90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120分 72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20分 72分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120分 72分

2024年环评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核

部分省份2024年环评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进行考后资格审核。具体考后资格审核公告预计于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成绩公布后发布。

部分需要考后资格审核的省份

【云南】

成绩合格且拟取得证书人员将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hrss.yn.gov.cn/ynrsksw/)公示,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同时,还将抽取部分人员进行考后现场资格核查。

>>《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云南考区公告》

【山西】

资格审核: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

山西

>>《山西省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河南】

考后核查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人事考试中心和资格审查部门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资格审查。

>>《关于做好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湖南】

考后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及时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名单公布后15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合格,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免试部分科目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5类报考人员原则上需要参加考后核查,人员名单、核查时间和具体要求以各市州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要求参加考后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核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关于湖南省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江西】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按单位属地原则选择核查点。核查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或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人员名单将于成绩公布后,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考后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应试人员应持续关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关于做好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江苏】

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截至2024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应试人员。

2.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将在2024年7月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8月上旬在“江苏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PDF格式的电子文件),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5.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3)。

6.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关于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西】

成绩发布及考后核查

(一)7月下旬,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二)成绩公布后,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广西数智人社社保缴费业务系统、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相关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对报考人员填报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单位、工作年限等报考信息真实性开展考后核查和成绩监管。须进行考后重点核查的报考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承诺核查”栏目公布,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组织机构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关于做好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海南】

成绩发布和考后复核

(一)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二)成绩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将按要求在行业主管部门和“海南省公共招聘网”(https://zhaopin.hainan.gov.cn/#/externalLinks?target=http://zhaopin.hainan.gov.cn/)进行公示。

(三)考后复核。成绩公示后,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发布资格复核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资格复核人员,应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办理资格复核,逾期或拒不接受核查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关于做好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陕西】

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由陕西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通过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如果存在报名资格存疑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或者发送短信的方式告知其提供补充材料,未接到通知人员不需要提供补充资料。复核结束后将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人员名单,请保持报名留存手机号畅通并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现场核查地址: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112号环保大厦1215室,联系电话:029-85429529。

现场核查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4)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此项符合免二科的报考人员提供)。

>>《关于陕西省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广东】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的“报考条件在线核查”栏目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重庆】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留意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

【贵州】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持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身份证、从事达到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到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5号城市方舟A栋16楼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1615室,联系电话:0851-85571977。)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核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资格复核、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浙江】

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

(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核验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考前报考流程中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最终认定,对于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还须完成以下后续工作。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合格成绩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我院负责核查。

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处理。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无法通过核验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由省生态环境部门另行通知。相关人员不到现场接受核查、核查逾期,或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合格成绩无效。

(三)证书制发。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证书后,通过公示、考后核查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证书后,该通知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予以公告,考生可在该网申请纸质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逾期不领取,后续纸质证书遗失、损毁的,不再办理补发。

>>《关于做好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青海】

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待成绩公布后,我中心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协会学会等单位将对本年度成绩合格且可以领取证书人员进行考后报名资格的复核工作,请及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按时进行复核,逾期将影响证书发放。

>>《关于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安排的通知》

2024年环评师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

考4个科目的必须在任意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可以连续滚动);

考2个科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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