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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师《导则与标准》考点知识汇总
地面水环境影响预测:
(一)预测原则
可能产生对地面水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应预测其产生的影响;预测的范围、时段、内容和方法应根据评价工作等级、工程与环境的特性、当地的环境保护要求来确定;同时应尽量考虑预柳!范围内规划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预测环境影响时尽量选用通用、成熟、简便并能满足准确度要求的方法。预测方法包括数学模式法、物理模型法、类比分析法和专业判断法。
对于季节性河流,应依据当地环保部门所定的水体功能,结合建设项目的特性确定其预测的原则、范围、时段、内容及方法。
当水生生物保护对地面水环境要求较高时(如水生生物及鱼类保护区、经济鱼类养殖区等),应分析建设项目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分析时一般可采用类比分析法或专业判断法。
(二)预测时期划分与预测时段确定原则
建设项目地面水环境影响预测时期原则上一般划分为建设期、运行期和服务期满后三个阶段。
所有建设项目均应预测生产运行阶段对地面水环境的影响。该阶段的地面水环境影响应按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两种情况进行预测。特殊情况还应进行建设项目风险事故状态下的地面水环境影响预测。
根据大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阶段的特点和评价等级、受纳水体特点以及当地环保要求决定是否预测建设期的地面水环境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评价等级、地面水环境特点和当地环保要求,个别建设项目应预测服务期满后对地面水环境的影响。
地面水环境预测应考虑水体自净能力不同的各个时段(水期)。通常可将其划分为自净能力最小、一般、最大三个时段(如枯水期、平水期和丰水期)。海湾的自净能力与时期(水期)的关系不明显,可以不分时段。
一、二级评价,应分别预测水体自净能力最小和一般两个时段的环境影响。冰封期较长的水域,当其水体功能为生活饮用水、食品工业用水水源或渔业用水时,还应预测冰封期的环境影响。
三级评价或二级评价当评价时间较短时,可以只预测自净能力最小时段的环境影响。
(三)预测水质参数筛选原则
根据以下原则,在环境现状调查水质参数中选择拟预测的水质参数:
按照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评价等级、当地环保要求筛选和确定建设项目建设期、运行期和服务期满后拟预测的水质参数。
拟预测水质参数的数目应既说明问题又不过多。一般应少于环境现状调查涉及的水质因子数目。
不同预测时期(水期)的水质预测参数彼此不一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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