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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共同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资格抽查(以下简称考前抽查)工作。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
二、时间安排和考区设置
5月18日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19日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共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3,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考部分科目人员另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报名网址。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19年3月1日~3月11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注意事项,仔细对照报考资格条件,下载签订《报考承诺书》(附件1)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二)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三)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抽查比对结果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告知报考人员。
(四)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3月18日-3月21日。报考人员于2019年3月18日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查看比对结果。未被抽查和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人员缴费操作;学历信息等抽查比对结果无信息显示的,由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真实情况,确定是否继续缴费和参加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5月10日~5月1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考试成绩合格线确定后,审查部门通过报名网址公布审查时间安排、考生陈述申辩期限和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并按规定进行审查。2018年考试成绩滚动有效期内有当年成绩合格科目,且2019年考试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不再进行审查。
(二)上传补充材料。对考后审查结果有疑问的考生,资格审查部门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三)审查结果公示。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对审查结果进行会商后,由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八、证书发放
成绩公布期满15个工作日之后,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同时按照考区属地原则在本考区内选择纸质证书领取方式,《成绩合格证明》在我省范围内与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九、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 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55元标准、其余3科按每人每科35元标准。
十、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请将值班电话于考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江苏人事考试服务”栏目查询联系方式,咨询报考事宜。
附件:
1.报考须知和报考承诺书
2.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2月22日
附件1
请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附件,阅读完毕后下载签署《报考承诺书》
报考须知
一、本考试报名审核试行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操作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完成,报名时须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承诺填报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签字确认本人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二、签署《报考承诺书》的报考人员,原则上不再提交证明材料。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通过共享信息数据比对方式对报考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进行抽查和审查,并在考试结束后将符合发证资格人员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抽查、审查、受理举报等过程中,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实施联合惩戒的失信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微信号、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相关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以邮件回执、到达本人短信和微信等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向报名地考试机构提交变更申请。
四、报考人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报考人员不按照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限和方式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放弃审查资格。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五、本考试报名条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考试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针对报名条件的不明事项,可向报名地考试公告中公布的咨询单位进行咨询。
附件:考试报名条件等相关规定
1.1《关于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1.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网址: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cfg/flfg/gz/201702/t20170224_266835.html)
报考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及本项考试报名条件等相关规定,对相关规定内容已充分理解。在此基础上,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确认本人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本人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否则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承诺人身份证号:
承诺日期:2019年月日
考试报名操作流程
1.阅读《报考须知》并下载签署《考试承诺书》(考后审查备用)
2. 报考人员注册
3. 登录后上传照片
4. 选择考试、报名地
5. 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6.确认报名信息
7.特别情况审核
8.支付考试费用
注意:
1.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2.报名信息确认前应认真核查并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常用手机号码、微信号、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准确无误。注册信息中如遇生僻字不能正常输入,请与当地考试报名机构具体联系。报名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自行修改。
附件3
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新专业名称 |
旧专业名称 |
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 |
环境监测 |
|
环境科学 |
环境学 |
环境规划与管理 |
|
生态学 |
生态学 |
化学 |
化学 |
应用化学 |
应用化学 |
生物科学 |
生物学 |
生物化学 |
|
生物科学与技术 |
|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
资源环境规划与管理 |
经济地理学与城乡区域规划 |
|
大气科学 |
气象学 |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
|
大气科学 |
|
给水排水工程 |
给水排水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
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学工程 |
|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
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 |
|
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 |
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 |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管理 |
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 |
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 |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水土保持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农业环境保护 |
土地资源管理 |
土地规划与利用 |
环保部认可的其他环境保护相关专业 |
注:本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采用的专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