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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要求:
为指导报告书的编制,国家环保总局先后颁布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包括总则、地面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部分)、《非污染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火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港口环境影响评价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民用机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一系列技术规范,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T 2.1--93),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
1.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总体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全面、概括地反映环境影响评价的全部工作,文字应简洁、准确,并尽量采用图表和照片,以使提出的资料清楚,论点明确,利于阅读和审查。原始数据、全部计算过程等不必在报告书中列出,必要时可编入附录。所参考的主要文献应按其发表的时间次序由近至远列出目录。评价内容较多的报告书,其重点评价项目另编分项报告书:主要的技术问题另编专题技术报告。
2.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编制要求
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部分工作需要较长的工作周期,有些工作甚至是不可重复的,为减少工作失误,导则要求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之前,首先编制“评术文件,大纲的内容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方案、调查方案、监测方案、预测方法和评价方法等等,其内容应该尽量具体、详细。
3.工程分析的原则
当建设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等技术文件中记载的资料、数据等能够满足工程析的需要和精度要求时,应通过复核校对后引用。对于污染物的排放量等可定量表述的内容应通过分析尽量给出定量的结果。
4.环境现状调查的原则
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特点,结合各单项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确定各环境要素的现状调查范围,并筛选出应调查的有关参数。环境现状调查时,首先应搜集现有的资料,当这些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再进行现场调查和测试。环境现状调查中,对环境中与评价项目有密切关系的部分(如大气、地面水、地下水等)应全面、详细,对这些部分的环境质量现状应有定量的数据并做出分析或评价;对一般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调查,应根据评价地区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删。
5.环境影响预测的原则
对于已确定的评价项目,都应预测建设项目对其产生的影响,预测的范围、时段、内容及方法均应根据其评价工作等级、工程与环境的特性、当地的环保要求而定。同时应尽量考虑预测范围内,规划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6.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及其应用原则
(1)单项评价方法及其应用原则。
单项评价方法是以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标准为依据,评定与估价各评价项目的单个质量参数的环境影响。预测值未包括环境质量现状值(即背景值)时,评价时注意应叠加环境质量现状值;在评价某个环境质量参数时,应对各预测点在不同情况下该参数的预测值均进行评价;单项评价应有重点,对影响较重的环境质量参数,应尽量评定与估价影响的特性、范围、大小及重要程度,影响较轻的环境质量参数则可较为简略。
(2)多项评价方法及其应用原则
多项评价方法适用于各评价项目中多个质量参数的综合评价,所采用的方法分见有关各单项影响评价的技术导则。采用多项评价方法时,不一定包括该项目已预测环境影响的所有质量参数,可以有重点地选择适当的质量参数进行评价。
建设项目如需进行多个厂址选时,要应用各评价项目(如大气环境、地面水环境、地下水环境等)的综合评价进行分析、比较。
7.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的编写原则
报告书的结论就是全部评价工作结论,编写时要在概括和总结全部评价工作关系的基础,客观的总结建设项目实施过程各阶段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与当地环境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