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环境影响评价师环保知识: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环球网校·2018-11-05 13:19:01浏览35 收藏10
摘要 环球网校环境影响评价师频道小编整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师环保知识: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供大家参考学习。更多模拟试题及辅导资料请关注环球网校环境影响评价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不影响城市正常生活秩序的前提下,为了改善重污染天气状况,可对机动车、工业企业等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此外,在气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采取人工影响局部天气措施。

(1)机动车减排措施

实行交通管制,根据以下指标有选择地进行限行:机动车用途、车牌号码、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行驶时间、行驶区域等。

(2)工业减排措施

各地可以规定在不同响应级别中,辖区内水泥、钢铁、石化、燃煤电厂、有色、焦化、陶瓷等重污染企业的限排名单,以及各企业限排大气污染物的比例;

要求企业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明确大气重污染期间,企业应实施减排、限排、提高大气污染物处理效率等措施;

禁止小型作坊式企业使用煤炉,加强城市煤炭物流中心监管,禁止硫份和灰份较高的煤炭运入;

加强辖区内环境执法监管,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对限排工业企业的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要求建立相关响应企业和单位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整治未按强制性规定执行的排污企业。

(3)防止扬尘措施

加强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落实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施工扬尘控制督促建设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要求停止建筑拆除施工作业;要求土石方施工工地减少土石方开挖规模;要求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增加工地上裸露地面的洒水压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等。

道路扬尘控制延长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压尘作业时间、频次。

堆场扬尘控制强化煤堆、料堆的监督管理,明确工业企业各类煤、渣、焦、沙石等物料堆放要求。

(4)其他措施

禁止城市及周边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生物质的违规露天燃烧;禁止明火烧烤和沥青熔化作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饭店以及燃煤茶炉、大灶临时强制性停业;禁止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等。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