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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程序:
(一)建设项目分类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中,根据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特征,将建设项目 分为以下三类。
(1) I类: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的建设项目;
(2) II类: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并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建设项目;
(3) III类:指同时具备I类和II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征的建设项目。
根据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程度与范围的大小,将地下水环境影
响评价工作分为一、二、三级。
(二)评价基本任务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任务包括: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预测和评价 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危害(包括地下水污 染、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位变化),并针对这种影响和危害提出防治对策,预防与控制地下水环境恶化,保护地下水资源,为建设项目选址决策、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按本标准划分的评价工作等级,开展相应深度的评价工作。
(三)工作程序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划分为准备阶段、现状调查与工程分析阶段、预测 评价及报告编写阶段。
(四)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1) 准备阶段
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法规文件;了解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进行初步工程分析; 踏勘现场,对环境状况进行初步调查;初步分析建设项R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在此基础上编制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2) 现状调查与工程分析阶段
开展现场调查、勘探、地下水监测、取样、分析、室内外试验和室内资料分析 等,进行现状评价工作,同时进行工程分析。
(3) 预测评价阶段
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依据国家、地方有关地下水环境管理的法规及标准, 进行影响范围和程度的评价。
(4) 报告编写阶段
综合分析各阶段成果,提出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防治对策,编写地下水环境 影响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