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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人事考试网公布的《关于做好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获悉,安徽2018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注意事项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19日至20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如下: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
---|---|---|
5月19日 | 上午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下午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
5月20日 | 上午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下午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二)答题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三个科目均为客观题,请考生在答题卡上按要求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考生可使用考场内配备的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省直管县考务安排
广德县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
(四)其他
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依据《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组织实施;对违纪违规行为考生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执行。考试结束后,凡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