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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化工石化医药类建设项目
第1节 煤制天然气项目
环境概况
覆盖项目可能影响的各方面要素。关注取水对区域生态、农业和生活用水的影响,提出废水不外排的方案,需要提供水系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对地下水进行评价。注意《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等新标准。
工程分析的重点
1.拟建项目以煤为原料,采用碎煤固定床加压气化技术生产合成天然气,副产品是石脑油、焦油、粗酚、硫磺、液氨和硫胺。
工艺技术:以国产化技术路线为基础,关键工艺技术及设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
环评重点:详细阐述生产工艺,给出主要生产工艺流程描述,物料平衡和水平衡走向情况,采用图、表、文字相对应的形式,绘制带有设备及“三废”排放点的工艺流程图,标注产物位置与污染物种类。煤化工项目设计多套装置,工程分析应根据物料投入、产出情况,进行全厂总物料衡算和各装置的物料衡算,给出水质水量平衡、硫平衡、氨平衡、碳平衡、蒸汽平衡等。
2.主要废气污染源: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将vocs、so2、nox、工业烟粉尘列为“三区十群”的防控重点,煤化工中重点控制之一是vocs,类别分析vocs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情况。
备煤单元除尘尾气、闪蒸塔顶气、气化单元煤锁卸压驰放气、低温甲醇洗甲醇再生塔尾气、洗涤塔单元分离放空尾气、闪蒸塔顶气、混合制冷单元不凝气、煤气水分离膨胀气、酚回收单元酸性气、硫回收单元尾气以及自备热电站锅炉烟气等;
主要污染物:so2、nox、nh3、h2s、co、ch4、b[ɑ]p、粉烟尘、甲醇、挥发酚、vocs、总烃、非甲烷总烃等。
无组织废气污染源:设备、法兰等接口密封点有害气体的泄漏排放,备煤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排放,污水收集、处理过程中有害气体释放,产品储运过程中的气体排放等;
污染物:h2s、vocs、挥发酚、甲醇、总烃、非甲烷总烃、粉尘等。
水污染源:气化单元煤气水、变换单元煤气洗涤器排水、工艺冷凝液、低温甲醇洗废水、甲烷化单元凝结水、干燥剂再生净化水、锅炉排污水、脱盐水站排水等。
污染物:cod、氨氮、挥发酚、石油类、硫化物、氟化物等、盐类。
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蒸发塘盐泥、变换废催化剂和甲烷化合废催化剂等;
一般固废——气化灰渣、锅炉灰渣、硫回收废催化剂、非分子筛和吸附剂等。
评价因子、方法及预测
1.评价因子:常规因子和特征因子
2.工况:正常、非正常工况
3.废水排放:
不排放废水的情况:需对取水进行论证,附水资源论证报告,分析取水对伊犁河生活用水、农业用水、生态用水等其他用水功能的影响,从水资源承载力角度分析项目取水方案的合理性。
项目排放废水: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进行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关注排污对下游最近控制断面(如有饮用功能更应特别关注)的影响,确保排污不影响下游水体的使用功能。
4.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主要污染物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5.煤化工项目的自备热电站,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考虑汞及其化合物,对煤中汞含量、流向、汞的去除进行必要分析。
项目环境可行性分析重点
(一)与法律法规、相关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二)项目选址合理性
园区总体规划、批复、环评批复,充分分析项目选址与伊东工业园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的相符性,与伊宁县城镇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相符性。
(三)清洁生产分析
工艺过程:先进的煤气化工艺、变换工艺、低温甲醇洗、甲烷化工艺、硫回收技术;
联合发电:循环流化床(cfb)锅炉,符合热电联产的有关规定;
原料、燃料的输送系统、贮运系统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产品天然气和硫磺质量满足相关质量要求;
水重复利用率、冷却水循环率达到先进水平;
采取节能措施、中水回用、凝结水回收、减少新鲜用水量,水资源利用合理。
(四)环保治理措施
废气:
硫化氢废气采用硫回收装置处理;
锅炉烟气采用除尘脱硫脱硝措施;
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备煤单元、储运系统等)采取有效的收集处理措施。
酸性气体送至锅炉焚烧处理(应用较少,需重点论证)。
(五)环境影响识别、预测与评价
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环境敏感问题,识别评价因子,合理确定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各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污染物控制因子和评价因子应根据项目特点确定,包括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
监测布点、时间、采样及分析方法应符合相关评价导则和标准要求。
在核实污染源强的基础上,开展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预测,从资源环境承载力角度分析项目选址的可行性。
根据水资源论证报告,分析项目取水对区域生活用水、农业用水、生态用水等的影响,取水论证包括生态环境的需水。
应开展土壤环境的相关评价。
(六)环境风险评价
识别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包括生产设施和危险物质的识别、有毒有害物质扩散途径的识别(如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等)以及可能受影响的环境保护目标的识别。
从应急体系、应急监测、响应级别、响应联动等方面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原则,设置排污口,事故情况下废水排放,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水池,确保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从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等方面考虑并预测评价项目施工、营运等过程中生产设施发生火灾、爆炸以及危险物质泄漏等事故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并充分考虑半生/次生的环境影响等。结合风险预测结论,有针对性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对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充分论证。
(七)总量控制
指标:so2、nox,明确总量控制来源,说明区域总量削减措施的实施时间,做到区域“增产减污”,核算项目特征污染物(如vocs)排放总量、co2等温室气体排放量。
(八)公众参与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公众参与调查应包括个人调查和团体调查,应具有真实性、广泛性和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