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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后资格复核
考后资格复核实行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省直报名点考试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线考生的资格复核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负责;各市报名点考试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线考生的资格复核工作由所在地考试机构负责。省直、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全省考生资格审核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接收考生材料并复核。具体复核时间以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的通知为准。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6。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7),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2. 考试报名表
3. 工作简历表
4. 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7. 代办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