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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做好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及收费标准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根据环境保护部2016年第18号公告及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价联〔2017〕59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每科6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61元。
三、考场设置
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四、考生操作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操作流程”栏目,打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操作流程,认真阅读考试注意事项,查询考试时间安排,按操作流程要求完成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五、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附件: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8年2月23日-3月8日 |
网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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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5日-3月9日 |
现场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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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5日-3月12日 |
网上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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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7日-5月11日 |
领取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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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4日-5月17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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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时 间 |
2018年5月19日 |
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 法律法规 |
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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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0日 |
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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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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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0日前 |
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或www.hljrsks.org.cn)查询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