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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环境影响评价师《导则与标准》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强化和完善阶段考点",本文阐述了强化和完善阶段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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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和完善阶段
1. 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开发区);加强生态影响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2.1998年11月29日国务院253号令颁布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这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第一个行政法规。4
3.1999年3月,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第2号令,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同年4月,《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试行)的通知》公布了分类管理名录。
4.1990年,国家环保总局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开始对环境影响评价人员进行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提高和拓展阶段
1.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扩展到规划影响评价,2003年9月1日正式实施。
2.2004年2月,人事部、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系统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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