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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3年化工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

|0·2014-03-17 17:10:12浏览0 收藏0
摘要 黑龙江2013年化工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

2014重磅推出化工工程师vip套餐

  关于公布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1号)精神,现将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基础考试

  注册工程师(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基础考试均为132分(科目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1、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二级)资格的专业考试均为48分(科目满分均为80分)。

  2、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二、成绩查询

  本次考试成绩,省人事考试中心已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 www.rsks.gov.cn)对外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本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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