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省直报名点关于4项考试报名发票领取的补充通知
省直点2013年度勘察设计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物业管理师、房地产经纪人4项考试报名发票已于8月15日发放,有票据需要的考生尽快前来领取。因便民中心窗口调整,考试发票领取由29号调整至4号窗口办理。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1. 发票领取地点:请到银城广场(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A座8楼省住建厅便民中心4号窗口领取。
2.为进一步方便考生,发票领取时间延长一周:8月15日―8月3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指定时间内领取,由于涉及费用上缴结算,逾期不再办理。
3.发票领取所需证件:个人领取需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领取需凭单位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上务必注明发票所属考生姓名)。
4.省直报名点2013年度一二级建筑师、房地产估价师、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4项考试报名发票因故推迟发放,具体发放时间敬请关注本网站。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2013.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