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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参加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的考生,请即日起至2013年7月8日(节假日及周五下午除外),持合格人员本人的报名表或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还需提供已取得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5楼大厅)10号窗口领取,联系电话:0851-5360099,5360013。
附件: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