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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2年化工工程师合格标准

|0·2013-04-10 23:37:16浏览0 收藏0
摘要 关于公布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福建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闽人函〔2013〕57号   发布日期: 2013-4-9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建设局(建委、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3号)精神,现将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基础考试

    各专业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一)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二级)资格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二)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专业知识

专业案例

合格标准

试卷

满分

合格标准

试卷

满分

1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

均为

120

均为

200

均为

60

均为

100

给水排水

   

2

注册电气工程师

发输变电

供配电

3

注册化工工程师

4

注册环保工程师

5

  

港口与航道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水工结构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三、合格人员名单

    (略)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201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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