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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2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市函[2012]140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报送范围
凡在我市工商注册,于2012年12月底前取得各类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含专项工程设计)和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均应按规定报送2012年度勘察设计统计报表。
二、报送方式
各单位将相关数据输入“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软件系统生成年度报表,在2013年2月28日前,通过网络将报表电子数据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同时将打印出的报表(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12年3月5日前报送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与科技处。我市勘察设计企业承接省外业务情况的统计,由各勘察设计单位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填写、盖章后随年报材料一并报送。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应及时对报表软件进行升级,通过软件实行网上报送。软件升级前应先进行数据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2、各单位应安排专人按时完成数据上报工作。要完整、真实、准确,统计指标不得漏项和缺项。
3、对逾期出现不报、迟报、漏报、虚报、瞒报等行为的勘察设计企业,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合肥市建设行业信用管理系统信用档案,并在“合肥建设网”上予以通报。同时在企业资质申报、资格注册、信用确认、外出证明、评优评先等业务事项办理和市场准入管理环节中加以限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琛 电话:62678660
附件:《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2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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