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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审核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9月12 -14日。新考生经网上报名后携带审核申报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审核申报材料及复印件统一为A4纸,具体审核申报材料详见网上报名系统内《报名简章》。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对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并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列入资格考试重点审查名单。
二、新考生(含基础合格后,首次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申报材料均一式一份,要求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报名表》原件;
2. 根据报考条件要求提供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3.基础考试合格成绩单或基础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需核对原件,仅限报考专业考试人员,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除外);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评价及工作业绩表》(可在下载区http://www.fjjszczx.org/xia.asp下载该表格);
6. 所在设计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院(分公司)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交分院(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所在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院(分公司)报考人员,须以总院(公司)报考。
三、省外转入的考生(网上报名系统考生类型显示为“异地考生”)按新考生报考并于现场审核时间内携带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四、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对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并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列入资格考试重点审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