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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考证打印(10月13日-10月21日)
考生提交资料和交费后,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二、注意事项
1、雷同卷的认定: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规定,在考试结束后将进行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被认定雷同作答信息的试卷,当次科目成绩无效。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考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特别提醒考生,严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方面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作答。考试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考试时禁止携带任何参考资料进考场;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规范、手册等各种资料。
3、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主要推荐规范、标准、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目录可登录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www.ynjst.gov.cn:84/nkcsj/)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4、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按要求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作答时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4)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不按要求和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5、考生应考时,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其他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考。
考生报名时填报的“证件类型”一栏为其他证件的(如军官证等),“证件号码”一栏应填写相应证件号码,考试时必须携带相应证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