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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年湖南化工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详见附表1,下同)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详见附表1,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后;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工作及相关实践年限证明。
二、考试作答应注意哪些事项?
1、开始答题前务必认真阅读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答题卡首页“作答须知”。
2、按要求在试卷和答题卡(含主观题专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姓名、试卷代码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填涂对应的信息点并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3、客观题科目作答应使用2B铅笔填涂各试题答案选项对应的信息点,如有修改,务必用橡皮擦干净,不得使用涂改液和涂改胶条,不得折叠答题卡,保持卡面清洁。
4、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的科目,应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开始答题前应检查是否正确填(涂)各页的姓名和准考证号信息;要在答题卡对应的题号区域边框内作答,如超出区域或边框的作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