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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委),各勘察设计单位,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08]3号)精神,现将我区2008年度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8年
9月20日
8: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基础考试(上)
14:00―17:00 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基础考试(下)
2008年
9月21日
8:00―11:00 专业案例考试(上)
14:00―17:00 专业案例考试(下)
二、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报考基础考试,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等专业,下同)或相近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报名办法
2008年度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区实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6月10日上午9时起至6月27日下午5时。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进入我区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至6月27日,确认地点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4楼)。咨询电话:(0951)6198282,6198143。
各单位或考生持规定的“报考材料”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三)网上报名两个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2。
五、相关要求
1、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确认时须缴纳考务费: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7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75元。
2、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3、《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