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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的通知
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预复核的通知》,2018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9年1月18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目前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市将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要求,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达到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附件1)的考生(附件2),按如下安排和要求进行考后复核。
一、考后复核方式
为方便考生和提升服务,考后复核采取网上复核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hrss.sz.gov.cn/szksy/zxxx/201610/t20161018_11447713.htm)上传本人所需提交的考后复核材料即可,无需到现场提交。具体提交程序和方法见《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操作指南》(附件3)、《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用户信息操作指南》(附件4)。
二、网上提交考后复核材料要求
(一)时间
2019年1月25日10:00至2019年1月30日17:00。
(二)提交材料清单
1.《2018年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5)。
3.《工作简历表》(附件6)。
4.学历(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不具备学历者)。
6.基础考试合格,并且学历及专业设计工作年限符合条件,申请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供基础考试合格的成绩单。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转换为图片文件(JPEG格式)后上传。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均须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上传提交;考生报考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字后上传提交。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并回退。
三、报考条件
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1.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2.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3.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4.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注工﹝2018﹞1号)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请注意网上上传考后复核材料的最后期限。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考后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完成网上上传考后复核材料的考生,在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2月3日内请保证手机畅通,接收复核结果;也可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复核结果。考后复核通过的考生,请留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题(hrss.sz.gov.cn/szksy)首页《证书发放信息》栏的证书发放通知,可在“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申请深圳市邮政局的证书快递到付服务或按时到现场领取证书。
(三)咨询电话:0755-88100099;咨询邮箱:ksykwb@szhrss.gov.cn。
附件:1.201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2.201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人员名单
5.考生报考承诺书
6.工作简历表
深圳市考试院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