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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市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资格审核开始时间(不早于9月10日9:00),截止时间统一定于2018年9月17日16:00。各市应于9月5日前将审核点信息汇总表通过协同办公平台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长期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备查。
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应试人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201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盖章同意,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
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现场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试人员,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二、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2010年(含)之后通过基础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报名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时,需出具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的《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原件;
2010年之前在外省通过基础科目考试,拟转到山东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需提交原考试所在省省级考试机构开具的《基础科目成绩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