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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部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3〕7号)精神,现将201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7、8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7日
上午 8∶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基础考试(上)
下午 14∶00―17∶00 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基础考试(下)
9月8日
上午 8∶00―11∶00 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下午 14∶00―17∶00 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二、考试成绩管理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专业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分别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三、报考条件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5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见附件1)。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4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见附件2)。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26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见附件3)。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56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见附件4)。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58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见附件5)。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印发<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7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见附件6)。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35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见附件7)。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见附件8。
有关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情况可登录http://zg.cpta.com.cn(考试介绍)网站查询,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http://www.pqrc.org.cn(考试动态)网站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http://edu.mohurd.gov.cn查询。
四、报名工作安排
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具体日期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安排,原则上网上报名时间不得少于15天。请各市将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报名网址及时通知应试人员。
应试人员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办法。请应试人员根据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共同负责。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除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的应试人员外,申请参加专业考试须取得基础考试合格成绩。
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3年9月2日至8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打印准考证。
各市务必将审核的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通知到每一位应试人员,确保应试人员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应试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试人员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五、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新版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见附件9。各市要严格按照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资格考试考前规则模板的要求,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并于7月18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201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应试人员填涂答题卡的同时,须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二)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应试人员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应试人员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规范、手册等资料。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封面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主要推荐规范、标准、规程目录可登录http://www.pqrc.org.cn(考试动态)网站查询。
(四)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1.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0〕249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一级结构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60元,共120元,一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120元,共240元;二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120元,共240元。
2.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3〕70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60元,共12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130元,共520元。
以上两类考试的考务费,按原渠道和方式于9月6日前上缴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9〕105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74元,共148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90元,共360元。
4.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9〕231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74元,共148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80元,共320元。
以上两类考试应上缴的考务费,请各市于9月6日前按照鲁人发〔2003〕25号文件要求上缴至省财政专户。
(五)201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关于201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