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5.6.9 水加热设备的出水温度应根据其有无贮热调节容积分别采用不同温级精度要求的自动温度控制装置。
5.6.10 水加热设备的上部、热媒进出口管上,贮热水罐和冷热水混合器上应装温度计、压力表;热水循环的进水管上应装温度计及控制循环泵开停的温度传感器;热水箱应装温度计、水位计;压力容器设备应装安全阀,安全阀的接管直径应经计算确定,并应符合锅炉及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安全阀的泄水管应引至安全处且在泄水管上不得装设阀门。
5.6.11 当需计量热水总用水量时,可在水加热设备的冷水供水管上装冷水表,对成组和个别用水点可在专供支管上装设热水水表。有集中供应热水的住宅应装设分户热水水表。水表的选型、计算及设置应符合本规范 3.4.17 条、 3.4.18 条、 3.4.19 条的规定。
5.6.12 热水横管的敷设坡度不宜小于 0.003 。
5.6.13 塑料热水管宜暗设 , 明设时立管宜布置在不受撞击处 , 当 不能避免时,应在管外加保护措施。
5.6.14 热水锅炉、燃油(气)热水机组、水加热设备、贮水器、分(集)水器、热水输(配)水、循环回水干(立)管应做保温 , 保温层的厚度应经计算确定。
5.6.15 热水管穿越建筑物墙壁、楼板和基础处应加套管 , 穿越屋面及地下室外墙时应加防水套管。
5.6.16 热水管道的敷设还应按本规范第 3.5 节中有关条款执行。
5.6.17 用蒸汽作热媒间接加热的水加热器、开水器的凝结水回水管上应每台设备设疏水器 , 当水加热器的换热能确保凝结水回水温度小于等于 80℃ 时 , 可不装疏水器。蒸汽立管最低处、蒸汽管下凹处的下部宜设疏水器。
5.6.18 疏水器口径应经计算确定 , 其前应装过滤器 , 其旁不宜附设旁通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