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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管网计算
5.5.1 设有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居住小区室外热水干管的设计流量可按本规范第 3.6.1 条的规定计算确定。
建筑物的热水引入管应按该建筑物相应热水供水系统总干管的设计秒流量确定。
5.5.2 建筑物内热水供水管网的设计秒流量可分别按本规范第 3.6.4 、 3.6.5 和 3.6.6 条计算。
5.5.3 卫生器具热水给水额定流量、当量、支管管径和最低工作压力 , 应符合本规范第 3.1.14 条的规定。
5.5.4 热水管网的水头损失计算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单位长度水头损失 , 应按本规范第 3.6.10 条确定 , 但管道的计算内径 dj 应考虑结垢和腐蚀引起的过水断面缩小的因素;
2 局部水头损失 , 可按本规范第 3.6.11 条的规定计算。
5.5.5 全日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水循环流量应按下式计 算:
( 5.5.5 )
式中: q x ―― 全日供应热水的循环流量 (L/h) ;
Q S―― 配水管道的热损失 (kJ/h) , 经计算确定 , 可按单体建筑: (3% ~ 5%)Q h ;小区: (4% ~ 6%)Q h 。
Δt―― 配水管道的热水温度差 (℃) ,按系统大小确定。可按单体建筑 5℃ ~ 10℃ ;小区 6℃ ~ 12℃ ;
5.5.6 定时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水循环流量可按循环管网中的水每小时循环 2 次~ 4 次计算。
5.5.7 热水供应系统中 , 锅炉或水加热器的出水温度与配水点的最低水温的温度差 , 单体建筑 不得大于 10℃ ,建筑小区不得大于 12℃ 。
5.5.8 热水管道的流速,宜按表 5.5.8 选用。
表5.5.8 水管道的流速
公称直径(mm)15-2025-40≥50
流速(m/s)≤0.8≤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