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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压设备、泵房
3.8.1 选择生活给水系统的加压水泵,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水泵的 q~h 特性曲线,应是随流量的增大,扬程逐渐下降的曲线;
注:对 q~h 特性曲线存在有上升段的水泵,应分析在运行工况中不会出现不稳定工作时方可采用。
2 应根据管网水力计算进行选泵,水泵应在其高效区内运行;
3 生活加压给水系统的水泵机组应设备用泵,备用泵的供水能力不应小于最大一台运行水泵的供水能力。水泵宜自动切换交替运行。
3.8.2 小区 的给水加压泵站,当给水管网无调节设施时,宜采用调速泵组或额定转速泵编组运行供水。泵组的最大出水量不应小于小区生活给水设计流量,生活与消防合用给水管道系统还应按本规范第 3.6.2 条 以消防工况校核。
3.8.3 建筑物内采用高位水箱调节的生活给水系统时,水泵的最大出水量不应小于最大小时用水量。
3.8.4 生活给水系统采用调速泵组供水时,应按 系统最大设计流量 选泵,调速泵在额定转速时的工作点,应位于水泵高效区的末端。
3.8.4a 变频调速泵组电源应可靠,并宜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方式。
3.8.5 生活给水系统采用气压给水设备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气压水罐内的最低工作压力,应满足管网最不利处的配水点所需水压;
2 气压水罐内的最高工作压力,不得使管网最大水压处配水点的水压大于 0.55mpa ;
3 水泵 ( 或泵组 ) 的流量 ( 以气压水罐内的平均压力计,其对应的水泵扬程的流量 ) ,不应小于给水系统最大小时用水量的 1.2 倍;
4 气压水罐的调节容积应按下式计算:
(3.8.5-1)
式中: v q2 — — 气压水罐的调节容积 (m3) ;
q b — — 水泵 ( 或泵组 ) 的出流量 (m3/h) ;
α a ——安全系数,宜取 1.0 ~ 1.3 ;
n q — — 水泵在 1h 内的启动次数,宜采用( 6 ~ 8 )次。
5 气压水罐的总容积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v q —— 气压水罐总容积 (m3) ;
v q1 — — 气压水罐的水容积 (m3) , 应不小于调节容量;
α b ——气压水罐内的工作压力比 ( 以绝对压力计 ) ,宜采用 0.65 ~ 0.85 ;
β — — 气压水罐的容积系数,隔膜式气压水罐取 1.05 。
3.8.6 水泵宜自灌吸水,卧式离心泵的泵顶放气孔,立式多级离心泵吸水端第一级(段)泵体可置于最低设计水位标高以下,每台水泵宜设置单独从水池吸水的吸水管。吸水管内的流速宜采用 1.0 ~ 1.2m /s ;吸水管口应设置喇叭口。喇叭口宜向下,低于水池最低水位不宜小于 0.3m ,当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防止空气被吸入的措施。
吸水管喇叭口至池底的净距,不应小于 0.8 倍吸水管管径,且不应小于 0.1m ;吸水管喇叭口边缘与池壁的净距不宜小于 1.5 倍吸水管管径;吸水管与吸水管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 3.5 倍吸水管管径(管径以相邻两者的平均值计)。
注:当水池水位不能满足水泵自灌启动水位时,应有防止水泵空载启动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