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船舶在合理时间内未从被获知最后消息的地点抵达目的地,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满两个月后仍没有获知其消息的,为船舶失踪。船舶失踪视为()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