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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刑法学复习资料解析:聚众斗殴罪

|0·2014-09-05 10:10:50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年自考刑法学复习资料解析:聚众斗殴罪,由环球网校自考频道为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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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众斗殴罪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特殊情况: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本罪只能包括轻伤害,如致重伤或死亡的对责任人定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对其它的非责任人仍定聚众斗殴罪;

  指双方相约聚众斗殴,不指纠集几个人去打另一个人或另外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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