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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刑法学复习资料解析:敲诈勒索罪

|0·2014-08-26 10:17:19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年自考刑法学复习资料解析:敲诈勒索罪,由环球网校自考频道为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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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敲诈勒索罪

  以威胁(暴力)或要挟(隐私、缺陷)之方法,强索公私财物。要求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

  和抢劫罪区别于后者暴力行为于当场且取财于当场(两个当场),且前者暴力威胁是扬言的、未作出的,本罪只能有一个当场。

  有些情况下事出有因,如把某人妹妹搞了又甩了,将其痛打逼写欠条的,以敲诈勒索罪论,不定抢劫;

  若抢劫时,没有遇到钱,逼其写欠条,则仍定抢劫罪,不用定敲诈勒索罪。

  和绑架罪的区别,绑架是非法拘禁和敲诈勒索的合并,故区别在于有没有扣人质的行为,有则为绑架罪,无则成立本罪。绑架人质被扣为既遂,敲诈勒索取得财物为既遂。

  行为人虚构绑架、放火的事实,敲诈钱财,定。若手段行为实施的,构成绑架罪,或者放火罪(+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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