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刑法学复习资料解析:侵犯民主权利的犯罪
|0·2014-08-22 10:11:42浏览 收藏
推荐辅导班型:2014年自考保过班全新上线 不过免费重修|2014年自考英语签约保过套餐热招
侵犯民主权利的犯罪
注意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的问题
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报复陷害罪;
主体为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1.报复陷害罪,特殊主体的犯罪,与诬告陷害区别开;
2.破坏选举罪
注意选举之含义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之选举(指选举法规定的犯罪,与选厂长,支部书记,村委员不同)。手段有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之文件、虚报选举票据等。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