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刑法学复习资料解析:刑讯逼供罪
|0·2014-08-21 10:10:45浏览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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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罪
和非法拘禁区别在于主体只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客观上要求利用司法工作职权,主观上要求逼取口供为目的,对象要求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例如,抓服务员,认为其卖淫,吊着打,此时服务员是违法嫌疑人,不能定刑讯逼供罪,也不能定诬告、陷害罪,卖淫是违法的行为,但不是犯罪行为。后定非法拘禁罪。司法工作人员介入经济纠纷,拘禁债权人的,定非法拘禁罪。
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是本罪有逼取口供之目的。如刑讯逼供导致伤残(不是重伤,比重伤还重)、死亡则以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论处(转化罪),并且要从重处罚。和暴力取证之区别在于对象不同,前者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后者是针对于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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