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刑法学复习资料解析:虚开增值发票罪
|0·2014-08-15 10:30:26浏览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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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1)什么是虚开?
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上述发票;虚开: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
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上述发票;
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上述发票。
(2)盗窃发票的,以盗窃罪论处;骗取发票的,以诈骗罪论处;数额25张。
考点:有关增殖税专用发票的犯罪。
刑法第206条规定了伪造、出售伪造的增殖税专用发票罪,该罪为选择性罪名,可以分解拆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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