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刑法学复习资料解析:保险诈骗罪
|0·2014-08-13 11:24:46浏览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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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罪
客观行为: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罪数问题: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行为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或者故意造成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认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虚假理赔归自己所有的,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定贪污罪;如果不是,定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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