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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经济法学原理快速记忆笔记-选择题4

|0·2014-01-16 15:07:49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年自考经济法学原理快速记忆选择题笔记,由环球网校自学考试频道整理,供大家学习参考,详见下文。

  61.市场经济建基于社会化大分工和社会化大生产。

  62.法律的调整对象是法律存在和划分的根据。

  63.法的普遍性意义:第一,法的普遍性表明了法的进化性。第二,法的普遍性是一种“无知性”。第三,法的普遍性也是一种“抽象性”。

  64.法律体系的构建根据只能是法律的调整对象。

  65.自由是人的本性要求。

  66.经济自由对人的生存和发展起着更为根本的决定作用。

  67.没有竞争就没有自由。

  68.企业处于社会经济的中心。

  69.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以企事业为本位,这就要求依法确立企业的权利。

  70. 国家干预是社会公共性的本质所在和根本要求。

  71.民法的思维方式是,先己后人。

  72.市场经济是一种逐利经济。

  73.一个人民的国家、一个民主的国家、一个法治的国家必然是、也只能是一个受法律规范的国家,是一个国家依法干预的国家。

  74.法治化的国家是建立法治化的市场经济的根本前提。

  75. 竞争维护机构不尽是行政机关。

  76.为了杜绝权力分割、法出多门,必须在授权立法中明确规定授权立法的事项、宗旨、原则和标准。

  77.19世纪以来的主要社会思潮,就其本质说是一种契约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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