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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市2013年11月补办自考准考证通知

|0·2013-11-08 13:46:27浏览0 收藏0
摘要 广东中山市2013年11月补办自考准考证通知,由环球网校自考频道为您提供!

关于2013年11月补办自考准考证的通知

  各位自考考生:

  从2013年10月开始,省自考办对自考准考证的有效期不再作限制,自考准考证过期的考生,只要确保准考证上信息无误的可继续使用,不需重新办证。

  自考准考证丢失的考生,请于2013年11月19-20日两天凭身份证及原准考证号码到中山市自考办办理续证手续。办证前请先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个人基本是否正确,如有误,请先办理考籍更正后续后再申请办证(考籍更正手续办理时间为每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

  中山市自考办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大楼一楼左侧办证大厅,即市委党校旁。考生可乘坐003路公交在“和景花园”站下车。

  特此通知。

  中山市自考办

  2013年11月4日

?2013年10月各省市自考成绩查询入口汇总

?2014年4月自考报名

更多信息请访问:自学考试频道    自学考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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