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3年自考《金融法》章节笔记-4

|0·2013-10-12 13:43:39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3年自考《金融法》章节笔记

  第四节 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

  1.监管的目的 (多?简)

  金融安全的目的、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提高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

  2.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业务监管

  ①分业监管:禁止经营经营证券业和信托业,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式也禁止经营银行业务(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

  ②对金融机构同业拆借的监管:

  商业银行同业拆借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个月,拆出的资金只限于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了备付金和还清了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后的闲置资金;(多)

  拆入的资金只限于使用在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不足或用来解决临时性资金的需要。(多)

    更多自学考试复习资料请您持续关注环球网校自学考试频道!

 

?2013年7月各省市自考成绩查询入口汇总

?各地10月自考时间

更多信息请访问:自学考试频道    自学考试论坛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