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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自考劳动法串讲笔记(6)

|0·2013-09-11 15:16:25浏览0 收藏0
摘要 自考劳动法串讲笔记

  无效劳动合同的种类:

  1、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是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和行为:原则有:

  1、亲自履行原则;

  2、权利义务统一原则;

  3、全面履行原则;

  4、协作履行原则。行为有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不履行和单方不履行。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条件有: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或废止;

  2、用人单位转产或调整、改变生产任务;

  3、用人单位严重亏损或发生自然灾害,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4、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

  5、法律允许的其它情况。程序有:

  1、及时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

  2、按期作出答复;

  3、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双方自愿;

  2、平等协商;

  3、不得损害一方利益。

  工资:是指基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的货币报酬。

  我国工资法律调整的原则:

  1、按劳分配原则;

  2、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的原则;

  3、用人单位自主分配和劳动者个人物质利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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