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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市办理自考准考证续证的通知

|0·2013-07-09 14:21:33浏览0 收藏0

  各位自考考生:

  自考准考证过期、丢失的考生,请于2013年7月24-25日凭身份证、旧准考证到中山市自考办办理续证手续。

  中山市自考办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大楼一楼左侧办证大厅,即市委党校旁。考生可乘坐003路公交在“和景花园”站下车。补办准考证收费标准:15元/证,请考生携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刷卡缴费。

  特此通知。

  中山市自考办

  2013年7月9日

?2013年7月各省市自考考试安排汇总

?2013年7月各省市自考报名信息汇总

更多信息请访问:自学考试频道    自学考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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