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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自考经济法企业与公司法复习资料(7)

|0·2013-06-19 14:55:48浏览0 收藏0

  61.企业设立登记程序:1.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办理审批手续3.申请开业登记4.登记机关受理并进行登记

  62.企业可许可他人有偿使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63.企业设立人就审批机关和注册机关所作的违法决定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予以批准或核准,并要求违法机关赔偿其损失。

  64.企业的设立,也称为企业的开办,是指企业设立人为取得企业生产、经营的资格,依照法定程序所实施的创办企业行为的总称。

  65.企业的经营责任也称自负盈亏的责任

  67.企业实行厂长、经理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届任期3年至5年,可以连续担任。

  68.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69.企业清算期间,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未丧失其法人人格。

  70.企业清算机构应负责通知并公告债权人。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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