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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09年自考调整部分主考学校通知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考试[1996]9号)和《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办法(暂行)》(津考委高发[2005]5号)的规定,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决定,调整我市开考的旅游管理等23个专业的主考学校(详见附件),南开大学不再担任主考学校工作。上述专业自2009年10月份考试起,新生须按照新的主考学校进行报名报考。2009年8月1日以前取得上述专业准考证的考生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仍可按照原主考学校申请毕业,自2014年起须按照新的主考学校申请毕业。

  附件: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调整主考学校一览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历层次

调整后的主考学校

106

旅游管理

专

天津师范大学

590

旅游管理

本

天津师范大学

337

饭店管理

专

天津商业大学

381

计算机网络

本

天津大学

382

经济学

本

天津财经大学

392

知识产权管理

本

天津师范大学

515

法律

专

天津师范大学

596

法律

本

天津师范大学

524

秘书

专

天津外国语学院

581

秘书学

本

天津外国语学院

525

商务管理(中英合作)

专

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

571

商务管理

本

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

535

国际贸易

专

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

585

国际贸易

本

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

538

金融

专

天津财经大学

587

金融

本

天津财经大学

546

公共关系

专

天津师范大学

692

公共关系

本

天津师范大学

580

生物技术

本

天津大学

582

工商企业管理

本

天津大学

401

计算机技术与应用

专

天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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