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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深圳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4日至7月10日

深圳市财政局·2024-07-05 09:14:47浏览104 收藏10
摘要 2023年广东深圳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任何组织或个人对通过高级会计师职称人员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方式实名向深圳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反映情况。

7月4日,深圳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其中明确2023年广东深圳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

公告原文详情如下:

关于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23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会〔2024〕9号),现对2023年度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并经评审通过的351名申报人进行公示。公示分为单位公示和评委会网上公示两部分。

一、单位公示

本次通过评审的申报人(名单附后)必须报告并请所在单位进行单位内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根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23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会〔2024〕9号)要求及《深圳市属职称评委会职称评审申报单位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评后公示材料,组织评后公示(将评后公示材料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网上申报系统内录入情况和单位意见,并打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后公示情况表》,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7月12日前在系统扫描上传提交评委会办公室。

二、评委会网上公示

评委会于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期间,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对本次评审通过的申报人进行网上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通过高级会计师职称人员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方式实名向深圳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在深圳市财政局)反映情况。

邮箱:szcwkjc@szfb.sz.gov.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1710室

三、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http://szfb.sz.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11407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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