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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申请参加高级财务会计考试的人员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并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除了基本条件外,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位,并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需要注意的是,所述的学历或学位必须经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此外,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在报名资格审核时,考生需要提供相关的工作年限信息,并结合取得规定学历的时间进行审核。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被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因此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应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而其他人员则应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都需要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各地的报名简章,以了解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