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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基本流程包括网上申报、资料审核、参加答辩(部分省市有)、“高评委”评审、评审结果公示以及领取高级会计师证书和评审资料。具体流程如下:
1. 网上申报:申请人填写《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表》,经单位审查后,提交给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2. 资料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材料将被送交给“省高评委办公室”。
3. 参加答辩(部分省市有):部分省市要求申报人员参加答辩环节,通过答辩展示自己的才华,获得答辩老师的认可。
4. “高评委”评审:由“高评委”委员组成的评审组对申报人员的能力水平、工作业绩进行评议,并提出评议意见。
5. 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组根据评审政策和申报材料,对参评人员的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过半数或2/3多数评委投“同意票”方可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在公示期内,如果有人举报参评人不符合评审条件,经核实属实的,评审结果将被撤销。
6. 领取高级会计师证书及评审资料: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申请人可以领取高级会计师证书和评审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高级会计师评审流程可能有所不同,申请人应根据当地政策进行准确的操作。
高级会计师评审是指申请人通过一系列的审核和考核程序,获得高级会计师职称的过程。评审流程通常包括资格初审、材料审核、答辩考核、评审例会、公示结果和颁发证书等环节。
首先是资格初审,评审机构会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并核实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接下来是材料审核,评审机构会对申报人的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学历与资历以及专业理论水平等进行审核。这一环节主要是通过查阅申报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来评估其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然后是答辩考核,申报人需要参加答辩,通过展示自己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处理能力、思维能力和应急问题处理能力等方面的能力,以证明自己具备高级会计师职称所需的素质和能力。
在评审例会中,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答辩考核的结果,投票确定符合规定的人员名单。这一环节是对申报人的综合评价和综合比较,最终确定通过评审的人员。
公示结果是将拟通过评审的人员名单在指定的网站或媒体上进行公示,以便公众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或意见。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最后是颁发证书,经过公示结束并获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省人力资源和财政厅将颁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给通过评审的申报人,以正式确认其获得高级会计师职称。
总的来说,高级会计师评审是一个经过严格审核和考核的过程,旨在确保申报人具备高级会计师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以保证高级会计师职称的权威性和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