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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职称的时间不统一,各报考地自行安排评审工作,包括评审所需论文在内的各项申报材料。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方法略有差别,大多数是以网上申报与线下纸质材料审核相结合。申报前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会计师资格证书、聘书(或聘用合同、聘用证明)、《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省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条件、评审条件和破格条件也有差异,请大家以各地政策为准。
评审申报所需基本材料:
1.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任文件;
4.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5.国有单位或者进行了人事档案托管的学员存入个人档案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6.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
7.学术成果(论文、著作,以近5年为主);
8.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近5年为主)以来的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9.《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本人签字);
10.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由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单位申报人提供;
11.《单位公示证明》及相关公示材料(公示原件网上截图或复印件等);
12.本省(市)高会评审通知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根据发布的评审政策,各省对于参评人员的申报条件(学历及资历)、评审条件(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与业务能力、论文论著、业绩与成果等)、破格条件也各有差异。具体请大家以各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