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材料,试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阐述保险有哪些作用。
保险的作用分为宏观作用和微观作用。
一、保险的宏观作用
保险的宏观作用是保险对全社会和国民经济总体所产生的经济效应。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由于保险具有经济补偿的职能,任何单位只要交付了保险费,则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便可得到经济补偿,消除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引起的企业生产经营中断的可能,从而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2.有利于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任何一项科学技术的产生和应用,既可能带来巨大的物质财富,也可能遇到各种风险事故而造成经济损失。尤其是现代高科技的产生和应用,既克服了许多传统生产技术上的不足和风险,又会产生一些新的危险,而损失一旦发生,其损失幅度巨大,远非发明者所能承受。保险则为科学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在遭受风险事故时提供了经济损失补偿,从而促进了新技术的开发利用。例如,现代卫星技术的应用,若没有卫星保险,卫星制造商和发射商都将受到很大的限制。
3.有利于社会的安定。保险人是专业的风险管理部门,在被保险人由于风险事故遭受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时履行经济补偿或保险金给付职能。而就总体来说,灾害事故的发生是必然的,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也是一定的。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人通过履行经济补偿和保险金给付的职能使被保险人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生产和经营,从而解除人们在经济上的各种后顾之忧,保障了人们正常的经济生活,稳定了社会。
4.有利于对外贸易和国际交往,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保险是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交往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在当今国际贸易和经济交往中,有无保险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形象和信誉。保险不仅可以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增加资本输出或外资引进,使国际经济交往得到保障,而且可以带来巨额无形的贸易净收入,成为国家积累外汇资金的重要来源。
二、保险的微观作用
保险的微观作用是指保险作为经济单位或个人风险管理的财务处理手段所产生的经济效应。从一般意义上说,保险的微观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助于企业及时恢复经营、稳定收入。
2.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将企业难以预测的巨灾和巨额损失,化为固定的、少量的保险费支出,并列入营业费用,这样可以平均分摊损失成本,保证经营稳定,加强经济核算,从而准确反映企业经营成果。
3.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保险公司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主要体现在保险经营活动中,包括:
(1)通过合同方式订明双方当事人对防灾防损负有的责任,促使被保险人加强风险管理,指导企业防灾防损;
(2)通过费率差异,促进企业减少风险事故;
(3)从保险费收入中提取一定的防灾基金,促进全社会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
4.有利于安定人们生活。保险有利于安定人们生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通过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险种来稳定人们的生活。通过家庭财产保险,保障人们家庭财产安全;通过人身保险,解决人们因生、老、病、死、伤、残等人身风险造成的经济困难;通过责任保险,保障加害者因民事损害造成依法对受害者应负的赔偿责任。
2)通过一般财产保险和信用保险,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5.提高企业和个人信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企业或个人均有遭受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的可能,被保险人通过购买责任保险便可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取得经济保障。通过保证保险,能为义务人的信用风险提供经济保障。因此,企业和个人因购买保险提高了偿债能力,也就提高了自身的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