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甲以其成年子女乙为被保险人,向X保险公司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死亡保险金额为11万元,乙同意并认可了全部保险金额,合同约定高残按照死亡保险金额的80%给付。乙指定丙为受益人,受益份额为4万元,同时甲经乙同意指定丁为同一顺序受益人,受益份额为5万元。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乙因意外事故身亡。根据案例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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