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个人,在A省的省会城市B市工作。甲某的父母年龄均已超过60岁,甲某为独生子。B市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8%,基本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住房公积金12%,B市对甲某核定的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为8000元。2023年甲某取得收入和部分支出如下:
(1)每月取得工资收入12000元;
(2)每月给父母转账1500元;
(3)在一家体育运动培训机构兼职做教练,取得劳务报酬40000元;
(4)1月,支付当年全年房租30000元;
(5)4月,报名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缴纳报名费用120元;
(6)10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000元;
(7)12月,取得年终奖42000元,甲某选择将年终奖单独计税。
表1
表2
表3
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