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0日,为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联合公告,决定原则批准上海证券交 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 算有限公司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以下简称“沪港通”)。2016 年12月5日,“深港通”正式启动。
2022年6月24日,明确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2023年5月15日,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 作(以下简称“互换通”)正式上线运行。
为规范开展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相关业务,保护境内外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利率互换市场秩序,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4月2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