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我国“十三五”期间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奠定基调,提出: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扩大民间资本进人银行业,发展普惠金融,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
2015年12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多地部署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坚持突出特色、重点推进,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地区分类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促进金融机构突出主业、下沉重心,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坚决防止脱实向虚。
2017年7月举行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 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讲话时指出,必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 工作总基调,遵循金融发展规律,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 融改革三项任务,创新和完善金融调控,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金融市场体 系,推进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方式,健全金融法治,保障国 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李克强总理则强调,要增强资 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积极有序发展股权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会议指 出,要优化金融资源空间配置和金融机构布局,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不断增强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着力强实抑虚。此次会议将“回归本源,服从服务 于经济社会发展”确立为做好金融工作的四项原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