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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可知,2022年湖北省高级职称评审范围如下。各位考生,各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论文指导文档,大家可通过资料下载区域免费领取。
一、评审范围
职称评审范围为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人员以外,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三)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四)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渠道及方式
(一)申报渠道
1.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照相应职称系列或专业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办公室。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推荐人员参加高级职称评审时填写2022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1)。
2.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制约。由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或设在相关区域的非公企业人才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3.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4.中央在鄂等单位或外省需委托我省代为评审的,按《湖北省评委会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规(2021)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二)申报方式
全省高、中、初级职称,原则上全部实行网上申报。部分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网上申报的,逐级报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同意后,可组织实施线下申报。
三、申报评审时间
全省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及时公开发布年度评审或材料受理通知,明确具体申报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评审工作(其中,具备职称评审权的自主评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主确定申报评审时间),按管理权限于评审工作结束30日内向评委会核准备案部门报送评审结果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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